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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出国人员的公示(2023-05)

作者: 时间:2023-07-07 点击数:

应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化工大学邀请,我校校长许光文教授及其团组共4人赴乌兹别克斯坦执行校际交流任务,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化工大学进行会面并商讨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

出访人员:许光文、朱明昌、谢英鹏、石磊

出访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

往返航线:

2023年10月16日

沈阳-北京

北京-塔什干(南方航空CZ6027)

2023年10月20日

塔什干-乌鲁木齐(乌兹别克斯坦航空HY507)

乌鲁木齐-沈阳

该团组在外停留5天(其中乌兹别克斯坦5天),出访费用由我校承担。

根据省市和学校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0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咨询沈阳化工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

电话:024-89388213邮箱:syuctwsc@sy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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