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4 点击数:

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工作安排,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2022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2年度资助项目数为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2年度一次性拨付。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年12月-2024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项报告。

二、申请资格

1.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三、限项规定

1.本年度我校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要求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填写后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syuctwsc@syuct.edu.cn。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如全校申报课题超过2项,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合格课题申请人进行线上申报。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寄送。

联系人:李香薇,电话:15601933667(微信同号)。

其他项目详情可登陆http://ccheic.xjtu.edu.cn/info/1025/1241.htm仔细阅读链接中的附件内容,获取更多信息。

特此通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化工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